第137章 番外8_抱错后我重生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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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7章 番外8

  达云耳朵好红,而且低着头,好像很怕的样子,半夏就安慰说:“我哥哥们真的不可怕,他们对我可好了,对你肯定也会很好的。”

  达云再点头:“嗯,我也会对他们好的。”真心换真心嘛,他可以的。

  俩崽觉得空气突然好安静,半夏猛然抬头,就见一众领导已经出来了,老爹老娘就站在她面前,小女孩立刻站直:“爸,妈!”

  顾谨夫妻对视一眼,倒也没说什么,先一步走了。

  ……

  达云才刚刚归队,正如他所言,冒最大的险,立最大的功,当然,也要受最多的嘉奖,而这些都需要时间,而且抽空,他还要作为公诉代表人,对沈四宝进行问讯,这就拖了三四天,直到周日的傍晚,审完沈四宝,才能去半夏家吃饭。

  礼物必须备,而作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卧底,给半夏家人的礼物早就准备好了。

  现在,就看半夏那帮哥哥们会怎么刁难他吧!

  ……

  半夏不是不懂人情世故的小宝宝。

  鉴于大白刚来的时候,二黑曾多么欺负,并排斥过它,她有经验的。

  正好几个哥哥都要回来了,她跟大哥二哥都要聊一聊,给他们上点眼药。

  先说顾民,这天,他终于从国外回来了。

  因为半夏说过,曾在他打来的视频里看到一个金发美女,林珺开心坏了,甚至联想到,小民是不是会给她带一个歪国媳妇儿回来,她还专门去咨询了一下,军医能不能有涉外婚姻一事。

  听说不能有,又起了心思,想游说‘歪国儿媳’改国籍,加入蓝国。

  可顾民还是空身一人,而且当场给了老娘一兜头的冷水。

  他善于保养自己,皮肤永远是冷白的象牙色,也有年纪了,可脸上一丝皱纹也没有,岁月只是让他戴上了眼镜,一双眸子变得深沉了而已,身材没变过,相貌也没变过,别的男人一过三十会脱发,他一头头发更胜原来浓密。

  至于那个金发美女,他是这样说的:“对方确实非常优秀,但她希望我定居瑞士,而瑞士的空气,环境,地理位置,各方面都非常好……”

  这时林珺和半夏都以为从此,顾民要告别单身了,要去瑞士了。

  可以呀,现在的林珺,恨不能一脚把儿子踹出门,但这时小民又说:“我们蓝国跟瑞士差的有点远,别的方面我无能为力,但在医疗方面我可以努力,至少在重离子方面,我们马上就要赶超瑞士了。”

  又回头,略带几分颓丧的把领带叠了起来,他对老娘说:“如果她愿意移民蓝国,你就有大儿媳妇了,但很遗憾,她不愿意,在国内碰吧,缘分会有的。”

  儿子都这样说了,叫林珺再好说什么?

  曾经哭着喊着,天天想出国的顾民,已经完全适应国内的生活了。

  甚至,找媳妇儿的时候,都会自觉的问对方,是否愿意移民来蓝国了。

  他严谨,自律,其实也不算过分挑剔,只是太忙了,整天泡在实验室里,完全没时间去接触女性,所以一年又一年,愣生生给耽误了。

  但他的成果也是惊人的。

  重离子技术始于苏联,精于瑞士,而目前,蓝国在这方面,已经要赶超瑞士了,这两年重离子技术的国外订单持续暴增,顾民经常被请出国做演讲,身价更是水涨船高,所以他不缺钱,当然也不会缺女性喜欢,唯一的麻烦是太忙了,林珺只能寄希望于,在重离子项目结束后,他能抽出时间,认真解决一下婚姻大事。

  半夏跟在大哥身后,进了自己卧室,他习惯性的,已经在收拾狗毛了。

  “我五河村的哥哥要来了,你要对他好一点,因为他原来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。”半夏郑重的跟大哥说:“绝对不可以欺负他。”

  顾民愣了一下。

  本以为半夏是谈恋爱了,他觉得她还小,想棒打鸳鸯来着,只是个哥哥?

  那没事了,家里狗毛太多,他赶紧清理狗毛吧。

  第二天一早,顾宪也从国外回来了,带了足足八个行李箱。

  今儿周六,半夏和二嫂一起去接他。

  顾宪是搞电脑的,身材不像顾民那样,能保持得好,而且他很可笑的,出国就会胖,回国一段时间就会猛然瘦下来,半夏一直以为他回国以后,会躲着,在她见不到的地方悄悄健身,直到某一天,她下班后去二嫂单位,听到有人跟二嫂开玩笑,说:“你可真行啊,男人一回来就会被你榨干,榨瘦。”

  二嫂宋向阳特爽朗:“一年就那点假期,我不喂饱他,难道让他去外面犯错误?”

  在听了这段不纯洁的虎狼之辞后,半夏恍然大悟,二哥是咋变瘦的了。

  小宪不像小民,会反对婚姻,他倒是希望半夏能早点结婚。

  但掰掰手腕,他见面就是一句:“半夏,你找的对象啥样儿,经得住二哥一拳头吗?”

  “哥,你咋回事呀,他是我在五河村的哥哥,也是哥哥!”半夏说。

  上了车,又说:“见面不许欺负他,不然我有你好看!”

  因为半夏说是哥哥,而且说周日晚要来家里做客,小民和小宪很是轻松从容的,他们刚来,自然要把小北,王旭东也叫一下,在家里聚一下。

  这会儿,王旭东和小北都来了,大家坐一起聊天。

  聊到二狗时,鉴于其曾经的经历,大家还挺认可他的。

  多个兄弟多条路嘛,听说达云比他们都小得多,还想给小伙子加点油,打点气,鼓励他一下,再告诫一些社会险恶人心不古,教他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。

  但等法典下班回家,一形容,哥哥们才顿时有了危机感。

  “她说只是哥哥你们就信?”法典先问二哥:“记不记得半夏那打不散的冤家网友,咱们盗过号儿那个,就是他!”

  再看顾民,再抛一个重磅:“最近单位给他分房子,新家属区在高新区,是120的,老家属区就在军检对面,老破小,只有95平,他要了老家属区的,对了,他第一样在网上搜索的,就是狗窝。”

  顾民和顾宪同时看老狗,二黑艰难耷拉着耳光,也在看着他们。

  “这小子有点坏呀,他该不会……”小北说:“他这是想哄咱们半夏犯错误。”

  房子就在半夏单位对面,小伙子算盘打得挺精的呀,搞个近水楼台。

  而且,买狗窝,他是想带走半夏的老狗?

  王旭东腿上还打着石膏,但搞缉毒的压力大,他有烟瘾,烟不离手的,点了支烟,他却说起了一件事:“不对,达云对咱们半夏没那种意思。”

  “你咋知道的,凭啥。”另外四人一起问。

  王旭东是达云的队长,更有发言权,他突然想起一件事,他说:“对了,当初我们从青藏高原下来,在东海陆军部队呆过一段时间,当时正好赶上政大要军训,我想着咱妹在里头嘛,就把任务接了下来,他也想去,跟我争了好久,最后被我给收拾了一顿,关了两天禁闭呢。”

  这下其余几个哥哥都坐直了。

  达云,有点可怕。

  而更可怕的还在后头呢。

  今天是周末,但林珺要写一份论文,还在书房敲字儿。顾谨要忙着写书,也在书房里,俩夫妻电脑打的啪啪响,保姆和二嫂宋向阳在厨房忙的不亦乐乎,而半夏,就顾民瞥见的,已经换了三套裙子了,泡泡袖的,波点的,纯色的,而最后,她居然穿了一条吊带裙。

  趿着拖鞋,时不时跑窗户看一眼楼下。

  她从小不咋臭美,更不喜欢打扮自己,多数衣服也是顾民和林珺给买的,而他们,是不会给半夏买吊带裙的,这吊带裙是她自己买的吧。

  俗话说得好,女为悦已者容。

  她在家,对着他们兄弟,头都懒得梳。

  可达云要来,她就又是吊带裙,又是卷发棒的?

  顾民觉得不对,再探了探脑袋,更加惊讶了,因为半夏居然在涂唇膏。

  他有种不太好的预感,出来问法典:“那小伙到底长啥样子?”

  王旭东说:“没我好看。”其实他都快谢顶了,好看个屁,但他迷之自信。

  法典则说:“没有大哥白。”又说:“也没二哥黑。”双手由头自下展示一遍,说:“就更比不上我啦。”

  小北说:“既然连你们都比不上,那肯定比我差远了。”

  顾民冷扫几个弟弟一眼,想起最近市面上流行的一个词:普通且自信!

  但在他想来,大概就是个普通小伙子,会点甜言蜜语,会哄小姑娘,而作为一个经验老道,精通人情世故的知识分子,顾民并未把达云放在眼里,甚至觉得,自己几句话就可以击退他。

  这时半夏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,她立刻从卧室出来,抓起手机小跑步下楼了。

  顾民居然是跑的最快的一个,一下就窜窗户边了。

  有个小伙子,穿的是跟法典一样的青色公安制服,站在院子里。

  顾民只扫了一眼,回头就瞪法典,啧了口气。

  法典的制服是能不洗就不洗,脏的可以,而达云的,干净,妥贴,还好看。

  同样是公安治服,法典把它穿的像个假冒伪劣的假公安。

  看人达云,穿得多妥贴。

  “我这不忙嘛,再说了,他刚回岗,制服还是新的嘛。”法典忙为自己找补。

  而这时,小宪来了句红国国骂,再来句蓝国的:“他妈的,他好年青啊。”

  他们也曾有过青葱岁月,但岁月不饶人,毕竟上年纪了,此时小宪看着楼下剃着板寸,身姿挺拔,皮肤紧致的大小伙子,只有一种感慨:年青,真好!

  半夏一手背着,扬头在指自己家,达云立刻抬头,在看楼上。

  小北正好跟他四目相对,呵的一声:“这小伙不是一般人。”

  小宪其实是所有哥哥里最天真无邪,也单蠢的一个,问:“他咋就不一般了,我看他跟我一样,也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,也就比我年青点。”

  该怎么说呢,小北在部队做文职,最能感受的,就是作战部队的人,跟他们文职的不一样,眼睛里有杀气,他们要驭兵,当然,人也狠。

  而达云眼睛里的杀气,比作战部队那帮子的还吓人,作战部队那些人,心机深,手腕狠,人精中的人精,这小伙才多大呀,看目光,那么狠。

  “这不行,咱得给半夏找个单纯点的对象,不能要这种,一看就是狠角色的。”小北再说:“咱半夏跟我一样,是个单纯的孩子,小心被他算计了。”

  顾民才是老大哥,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,说:“都给我坐好,一会儿少说话,没人拿你们当哑巴!”

  但小北偏偏不听劝,再来一句:“他妈的,真年青。”

  年青的,生牛犊子一样的大小伙子,还没上楼,就让他们有种迟暮之感。

  而这年青人,自一上楼就在挑战他们的底线。

  他装的好谦虚,进门就站正,鞠躬,而半夏呢,帮几个哥哥作主:“好啦好啦,他们不需要你问候,他们也不会跟你多聊啥,咱一会儿吃饭就好。”

  回头看哥哥们:“对吧大哥……”再眉头一挑,还带点威胁。

  达云给顾民带了一包茶叶,包装不算太好,但翻看配料表,非常干净,只有茶叶,茶叶的成份也特别干净,还不错,顾民养生,喜欢喝茶。他又给了小宪一盒咖啡,没有包装,就是个罐头瓶子,小宪打开一闻:“好浓,还有果香。”

  “我在南洋的时候自己种豆子,自己磨的。”达云说。

  要不是得摆点儿谱,小宪会赶紧冲一杯,他喜欢有果香味的咖啡,特别喜欢。

  其后,达云还给小北和王旭东也一人给了礼物,给王旭东是一条烟,给小北则是一条藕带织成的围巾,这个可不容易得,藕带在东南亚属于稀缺货。

  而他给二嫂宋向阳,则带了一件藕带织成的裙子,给保姆都带了礼物。且不说他给顾谨夫妻带了啥,但就冲他现在给哥哥们的礼物,小宪立刻就改口了:“我觉得小伙子挺不错。”

  王旭东跟法典关系最好,还嘴巴硬,但小北挺开心,因为他爱人肯定会喜欢那条藕带织成的围巾,他也说:“我也觉着小伙子挺不错的。”

  小宪忍不住去泡咖啡了,小民拆开茶叶包装闻了闻,绿茶,味道特别清香,也去泡茶了,但只有法典发现了,半夏和达云悄眯眯的,已经躲厨房里去了,正一块儿做饭呢。

  他可是东海海军部队最优秀的反间高手。

  任何人想干任何一种坏事,都逃离不开他的小心机。

  而他凑门上一听,小北个八婆性格,已经跳过去了,小宪也嗖的窜过去了,王旭东一条腿是瘸的,站不起来,得人帮忙,想让顾民扶自己。

  顾民却在瞪法典,眼神问:能不能尊重一点?

  但突然,厨房里半夏哇了一声,那甜蜜蜜的声音,简直跟灌了一瓶止咳糖浆似的,顾民立刻起身,踱到厨房旁边,还一把扯开了法典,占据了最好位置。

  ……

  而半夏,正在从达云身上发现他别的哥哥们所没有的优点:“哇,二狗哥哥,你的土豆丝切的好细呀。”

  达云有点小得意:“原来在福利院,我是我们的大厨师。”

  半夏却愣了一下:“你怎么会呆在福利院,你没跟你妈妈一起吗?”

  她完全不了解别后二狗的人生,现在俩人才要聊,要叙旧。

  而关于他妈,就说来话长了,当然,达云也必须跟半夏讲一讲。

  高六妹出卖了那么多人,还在电视上出镜做过证,东海市有很多人恨不能她死的,所以她后来去了东北,偶尔能得张达云的照片,还得通过达云他叔。

  而高家那两条漏网之鱼,也一直在找她,尤其是他有个表哥去南洋贩毒以后,就不停的在追杀高六妹,还曾经有一回,有一个杀手闯进高六妹所居住的院子过,为此,她这些年搬了四五回家。

  当然,她不联络儿子,是为了引开枪口,是为了他好。

  ……

  半夏不会做饭,所有的活,基本是达云一个人在干,他手特别快,洗完菜就会迅速把水盆擦干净,煎带鱼之前,还会用厨房纸把带鱼擦干净再下锅。

  一看就是经常在家干活的。

  达云又说:“前几年我去看过她,还带她去了一趟长白山,她特别开心。”小伙子咬了咬唇,又说:“我当公安以后还去见过她一回,她也特别高兴。”

  他想带妈妈去阿尔卑斯的,但高六妹想去长白山,而且专门带着丈夫的照片去看天池,只因为人们说,到了长白山,见了天池,就能跟爱人白头偕老。

  而另一次,他穿着警服去看妈妈。

  她是特别高兴,但等达云走了之后不久,她就去世了。

  也许,如果她能和丈夫白头偕老,她都不会那么爱他,怀念他。

  可是丈夫死在她最美好的年华,还是被她爸害死的,她就用惩罚自己的方式,记了丈夫一辈子。

  但这些不开心的往事,达云就不跟半夏提了。

  他又说:“对了,我每回去,她都会跟我说你有多聪明,说当时你跟你妈妈一起去救她,但凡你多说一句,你们都得死,可你一句都没多说。”

  半夏本来是蹲在地上捣蒜的,蓦的站了起来:“那当然,我是你妹嘛。”

  达云眸子黯了黯,但旋即点头,一笑,又说:“还有你给我的糖,记得吗,摆的那么好看,后来我查过,它和阿尔卑斯山的山形一模一样。”

  这个半夏就不知道了:“什么糖,哪里来的糖?”

  正好这时达云要煎鱼,半夏躲他身后了:“二狗哥哥,会不会炸锅?”

  她和林珺要煎鱼,都是如临大敌的。

  “不会。”达云把鱼放进锅里,果然,油滋滋作响,但并没有炸出来。

  “哇,二狗哥哥你真的好棒呀。”半夏鼓掌。

  达云不动声色,说:“我做椰子鸡有决窍的,比别人做得都好吃,改天等我房子装修好了,你来我那儿,我做给你吃。”

  “你今天就做呀,你不知道今天于我多难得,我所有的哥哥都在家呢。”半夏说:“做为交换,一会儿我带你去药研所,免费帮你量牙齿。”

  这个诱惑不小呢,免费量牙齿。

  但达云说:“不行,你家料不足,改天吧,改天去我家,我做给你吃。”

  半夏说:“那你一定要教我,我回来做给我哥哥们吃。”

  达云点头:“好!”又说:“到时候我来接你,帮你带着你的狗一起去,我煮肝子也煮的特别好。”

  这可太贴心了,半夏因为忙,总没时间遛二黑。

  而二黑垂垂老矣,眼看就要断气了,半夏抱不动它,又想带它出去走走,正愁着呢,有人帮她抱二黑,她的开心,无以言表。

  外面的哥哥们又不傻,能看不出来吗,在半夏看来,达云是哥哥,可他不动声色的划圈圈,已经在攻城掠地,准备哄走他们的妹妹了。

  他们还以为天下太平,敌人却已经在后院里烧杀抢掠了。

  顾民的脸色更白了,小宪的皮肤更黑了,法典,好气啊!

  他不知道为什么而气,但他就是特别生气,想来想去,他说:“达云不礼貌!”

 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,小宪说:“他有点卑鄙。”

  小北说:“这人心机太深,咱们半夏根本玩不过他,他,不行。”

  这时他们又认为刚才对达云太温情了,早忘了收礼时对他的满意和赞许,觉得还是有必要给他个下马威。

  法典扭头,看顾民已经回沙发上了,翘着二郎腿,不知道在思索什么。

  他心生一计,说:“大哥,半夏还不知道达云就是她那小网友的事,一会儿我们把这事儿抖出来吧,正好给他个难堪!”

  小宪和小北几个也是这个意思:“抖出来,咱们必须让半夏认识到一个真实的,有心机的达云,至少让她有个防备。”

  要他们哄姑娘,手段也许比这还下作,但有人这样哄他们的妹妹,不行!

  这时保姆要进厨房,怕达云听到,顾民赶忙提醒几兄弟:“赶紧坐好,看看你们,像什么样子。”

  保姆就跟宋向阳在阳台上聊了会儿,推开厨房门一看,吓一大跳。

  今天准备了十个菜,煎炸蒸煮样样都有,要她,得做两个小时,台面肯定也会一片狼籍,这刚来的小伙子手可真够快的,已经帮她弄出锅四五个了。

  宋向阳可是嫂子,而且在冲动之下,跟顾宪结婚之后,已经过了很多年,也悟到了很多看男人的道理,不比保姆夸夸夸,她得看看,这小伙是不是干表面工作。

  先看地板,不错,没有搞得水尿巴汤,证明他人很利索。

  看有洗干净的盘子,她翻过来看背面,不错,既不油也没水,擦的很干净,证明他不是只搞表面工作的人,这时米饭熟了,闸一跳,达云立刻开锅,把米饭扒拉了一遍,又盖上了盖儿。

  宋向阳顿时眼前一亮。

  电饭锅煲米饭,跳闸以后先拔拉一遍,让饭粒松散,再充分膨胀,口感会比直接蒸熟就吃的更好,他扒完米饭,转手把饭勺洗干净,又擦干,插到了电饭锅上。

  那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,一看就是自然而然的习惯。

  拉过小姑子,宋向阳说:“嫂子可是吃过亏的,以后甭跟网上的狗谈了,这小伙你必须抓住喽,以后结了婚,你会少吃很多苦头。”

  半夏还小,没想过谈恋爱也没想过结婚,给嫂子一声惊的,跺脚了:“嫂子你快别胡说了,达云也是我哥。”

  “管他哥不哥的,下手晚可就迟了,除非你想学我,找个甩手大爷。”宋向阳可是泣血之言。

  这年头,想找一个习惯性做家务的男人,可不容易!

  “出去吧,去半夏卧室里坐着聊会儿,厨房有我。”她这是在跟小宪唱反调呐,直接把人送半夏卧室里去了。

  半夏想跟达云交流得多着呢,要问他喜欢读什么书,听什么音乐,全然不顾几个哥哥已经准备好要给达云下马威,就要拉他进自己卧室。

  而经过冰箱时,达云扫了一眼,迅速的揭掉了一张便签纸。

  进了卧室,半夏要找书,找cd,达云却把那张便签纸递了过来:“这张便签是谁,你写得”

  半夏扫了一眼,说:“我爸,他怕我忘了喝牛奶,贴那儿的。”

  达云轻轻的,攥上便签,把它越捏越紧。

  半夏不经意扭头,看达云眼眶红红发红,伸手去摸:“你是不是发烧啦?”

  “没有,我好着呢,那是什么,你的日记,我能不能看看?”达云问。

  啊,日记?

  半夏跟所有这个年代的女孩子一样,小时候记过一段时间的日记,还会在日记本里抄歌词,写火星文,日记里面还有很多她沙马特时代的自拍。

  要是没有宋向阳说什么对不对象的话,半夏不介意给达云看,他俩年龄差不多,他肯定也非主流,沙马特过,说不定也写过火星文。

  但是就在抽日记时,半夏想起二嫂的话,脸蓦的就红了。

  她突然意识到,达云跟小民小宪,法典和小北他们不一样。

  这时她的心又咯噔一下,因为她在日记里记了很多关于思念二狗哥哥,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一类的话,当天真懵懂的女孩头一回意识到爱情的可能,她就会害羞,会忐忑,会在意对方的看法了。

  因为法典总有悄悄看她日记的习惯,半夏怕达云也有,忙把日记全收到了柜子里,锁了起来。

  而达云,攥着那张标签纸,把它攥成了团。

  于半夏的亲生父亲顾谨,达云小时候是带着恨的,因为本来他可以跟妈妈一起生活,但是顾谨强烈建议公安局,要将他和妈妈分开的。

  达云之所以奋起反抗外公,就是为了能永远跟妈妈生活在一起,最后却被顾谨分开了,他小时候特别想不通,还曾偷偷扒火车,从福利院出逃,想去找妈妈。

  那时,他觉得顾谨是个不近人情的人。

  而在当时,东海市政府,一个没有落款的人,一直在给他写信,安慰他,鼓励他,让他放下仇恨,努力向上,还让他一定要成为他爸爸一样的人。

  也是那个人,资助达云完成了他学业。

  而到再后来,等他高中毕业,等他终于能和高六妹见面,他才知道,高六妹躲过了多少次报复和暗杀,这时达云的内心平复了,甚至有些惭愧。

  但他并没有把顾谨,与一直以来给他写信,鼓励他的那个人联系到一起。

  直到此刻,直到他看到顾谨贴在冰箱上的便利签,才蓦然醒悟,原来一直给他写信,资助他读书的那个人,居然也是顾谨。

  甚至,当初他来慈心时,在桌子上摆了很多糖,甚至把糖搭成一座阿尔卑斯山的,应该也是他。

  是他的强硬手段,帮达云躲过了很多潜在的,被杀的风险。

  也是他,虽然不近人情,可也供读他,直到高中毕业,去部队。

  达云有太多的机会可以变坏的,那年头所有的孩子都在逃学上网扒火车,打架斗殴,但达云从来没有过。

  他做过最疯狂的事,是从所有东海市的qq里一个个的猜,谁会是半夏,他干过最坏的事,是跟小民小宪和法典在网络上斗智斗勇。

  他在福利院,在学校,在部队,都是最踏实,最勤快的孩子,而这,全得利于有人那么多年,一直在源源不断的给他写信,讲道理,鼓励他。

  曾经,他恨过顾谨的蛮横,此时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。

  甚至,本来他认为,自己备给顾谨的见面礼是一份大礼,足够珍贵,可此刻他蓦然发觉,那份礼物比起顾谨曾经给予他的一切,根本不值一提。

  “呀,这个可以给你看!”半夏翻到好多小时候照的大头贴贴,把自己和杨过照的那张翻出来,问:“猜猜这是谁?”

  “你大哥?”达云反问。

  半夏顿时笑了起来:“是杨过啦,《神雕侠侣》看过吗?”

  达云也笑了起来:“我还真没想到!”

  半夏笑的前仰后合,又不停的翻着:“等我再给你找好玩的。”

  到饭点了,顾谨和林珺,这对忙碌的老夫妻才从书房出来了。

  刚才关着门,俩人听到了声音了,但因为忙工作,也想让孩子们多处一处,所以没出来,此时出来,看桌子上摆了些东西,再听半夏在卧室里叽叽咕咕,林珺意味深长的看了丈夫一眼,就先瞪了他一眼。

  看几个儿子,全鼻子不是鼻子,眼睛不是眼睛的,她内心颇有共鸣。

  半夏已经25岁了,谈一段时间的恋爱,结婚,步入家族生活,她并不反对。

  但家里已经有法典在搞缉毒了,估计还要三年才能从一线退下来,林珺为了儿子,常常提心吊胆,就不希望女儿像自己一样,担惊受怕。

  当然,她和顾谨,因为有书信往来,可以说是看着达云长大的。

  那小伙子一路走来不容易,孩子也很优秀,优秀到,简直不像是大鳄鱼的外孙。

  可优秀的男孩子,要是干点稳当的工作,不就更好了吗?

  好不好的,偏偏要搞缉毒!

  当然,看半夏那样子,林珺也阻止不了了,那么,他们想玩一玩,谈一谈恋爱,林珺不反对的,可要真说结婚,她心里的气儿没顺,是不会答应的。

  儿子们要给达云一个下马威,她也不反对。

  她又不是养不起闺女,有个四十未婚的儿子,她不介意多个四十不婚的女儿。

  半夏她养得起,她能养一辈子!

  于是林珺一个眼色使过去了。

  而得了老娘的懿旨,法典和小宪几个可不就摩拳擦掌,跃跃欲试了?

  小宪嗓门最高,等不到俩小年青从卧室出来,于是重重吭了一声。

  达云几乎应声而出,一看林珺夫妻在,鞠躬:“叔叔,阿姨好。”

  接着上前,打开手提袋,从中掏出两罐咖啡来,说:“阿姨,这是给您的。”

  林珺笑着说了声谢谢,给几个儿子使眼色,让他们赶紧的。

  这时达云转身望着顾谨,看半夏递了椅子来,却不坐,而是双膝一屈,跪到了地上,然后从衣兜里掏出一本笔记本来,翻开,从中再抽出一张纸条,展到了顾谨面前。

  顾谨一看,见是一行数字,当即问:“这是个座标吧,什么座标?”

  达云说:“今天审讯沈四宝时,他给我的。”

  这时所有人都看着他,达云再说:“这是一座岛屿,是沈四宝藏钱的地方。”

  沈四宝是在搞贩毒,而且已经在东南亚干了十来年了,说他富可敌国都不为过,而他那种人,是不会蠢到把钱藏在银行的,他有个金库,更准备的说,应该叫金池,储备着大量的金条和现金,那笔东西只要不浮出水面,东南亚的国际形势就会持续动荡。

  公海上的厮杀也不会停止。

  而国际警察红国,按耐不住的,就会来公海“维护”国际和平,

  总之,它是动荡的根源,还很有可能引发战争。

  可现在,那么重要的东西,达云却如此轻而易举的,把它呈了过来?

  顾谨一口茶险些喷出来。

  法典一个鲤鱼打挺,踢到王旭东的腿,王旭东给疼的嗷一声叫,却不顾腿疼,跟法典要抢那个座标。

  但这仨人看完,同时像撞见鬼似的,在看达云。

  从公安的书面报告来看,沈四宝一直没有交待那笔钱去向的意愿,而以他对这个世界的痛恨和仇视来看,他也绝没可能,会愿意把那笔钱交给任何一个单独的人。

  达云就更不可能了,是因为他的卧底,沈四宝的毒品帝国才崩溃的。

  也是因为他,沈四宝在七十高龄时,不得不穿上囚服成为囚徒的,他怎么可能把座标给达云?

  这不合常理。

  王旭东先说:“他玩儿你了,这东西肯定是假的!”

  达云倒也不着急,也不否认,只说:“我从小就在南海各个岛屿玩,也经常去公海,以我推断,这个位置应该是真的,因为这个座标对应的岛屿,曾经是我外公的一个中转站,那儿有个废弃的地下堡垒,因为周边暗流,暗礁太多,一般人登不上岛的,但有一条路,只有我外公和几个叔叔们知道的,相对安全,能登岛,我有理由怀疑,他是在继我外公之后,把巢穴安那儿了!”

  顾谨神色终于变得自然了点,说:“你接着讲。”

  法典和王旭东也不敢张嘴了,所有人都屏住呼吸,在看达云!

  达云又说:“沈四宝知道自己横竖都会死,而他最恨的人是我,他给我这个,是想用它来证明,我肯定会被这笔巨额的财富迷惑,继而堕落,放纵自己,他被金钱诱惑了,从此变得失去理智,也失去了自我,他希望我能重蹈他的覆辙,死无葬身之地。”

  法典跟王旭东对视,两人同时点头,因为这个理由虽荒诞,可细思,却很有几分道理。

  其实准确来说,这应该是沈四宝和顾谨,以及整个蓝国社会的最后一次较量。

  达云,顾谨和部队培养,教育出来的孩子,他因为受过教育而拥有责任感,正义感和使命感。

  而以沈四宝的看法,就是被洗脑了。

  但是这样被洗脑过的孩子,就真的无坚不摧了吗?

  不然。

  沈四宝坚信,没有人能抵挡得住巨额金钱的诱惑。

  所以他把自己的金库当成了试金石。

  而达云私吞下那个金库,他会乐见其成,还会含笑九泉,因为那就等于他赢了。

  当然,他也不会让达云好过的,他会在临死之前,把座标再给公安一份,让达云要嘛逃出国,成为国际通缉犯,要嘛,在国内,束手就擒,从此啷当入狱。

  但如果达云不私吞宝藏,选择把它交给国家,那么,顾谨,以及整个蓝国政府就是赢家了。

  沈四宝在被执行死刑之前,也会心服口服。

  他拿巨额资产,要来一次豪赌。

  要赌达云的心。

  其实达云该要纠结的,这是人之常情。

  那是一笔富可敌国的财富,只要他心够黑,手够狠,今天就出海,拿到钱后一走了之,这个国家,将没有人能找到他。

  他可以从此挥金如土,一生挥霍不尽。

  而蓝国政府,会在国际社会上成为一个天大的笑话。

  可达云没有,他今天拿到座标,毫不迟疑的,就来,把它交给顾谨了。

  这确实是一份重礼,于顾谨是,乃至于整个东海市政府,蓝国,都是。

  达云也用实际行动表明了他的干净和纯粹。

  也许他确实被洗脑了,这个决定也有点蠢,但达云从小读顾谨寄给他的信,听他的鼓励长大。

  顾谨那么有耐心,坚持二十年在教育他,他就愿意坚持顾谨坚持的信仰!

  他情愿被洗脑,一辈子!

  而捧着这张坐标,哥几个顿时就没了欺负达云的心思了,不过法典还是忍不住要开个玩笑,他说:“好小子,你放弃了一个跻身世界首富的机会,你傻不傻呀,再不济,你悄悄告诉我,咱俩一起去悄悄拿钱,多好。你告诉我爸,这事不就黄了吗?”

  王旭东得了法典一个眼色,也说:“还有我,咱们三家平分,分完,咱们还是富豪,大不了以后咱们隐居国外,从此躲着不见人了呗!”

  达云哪里经得住他们这样开玩笑。

  而他于人生的看法,跟顾民兄弟是不一样的。

  他说:“人活着,活的不仅仅是钱和享受,是社会关系,家庭,以及在正常社会里正常生活的,自由感,跟钱相比,我觉得能自由自在,脚踏实地,堂堂正正的活着,更重要!”

  法典很生气的,因为达狗这是在表现自我,但长辈们最吃他这套,看看,就连林珺都面露温色了。

  哪里有长辈不喜欢踏实过日子的男人的?

  他忍不住又拆台,说:“脚踏实地又能怎么样,咱们一月的工资,比不上毒贩们一顿酒水钱呢,反正我心里不平衡。”

  达云简直了,好拆台的。

  他说:“可咱们一月粗茶淡饭,顿顿吃的踏实,毒贩们挥金如土,刀尖舔血,命,只在朝夕!”

  法典还想跟他再犟几句,大哥发话了。

  顾民说:“好了点点,不许再开玩笑了。”

  他欠身,把茶亲手端给达云,说:“坐起来,慢慢说。”

  这杯茶,就代表着大舅哥的认可了,

  能入顾民发眼的男人并不多,达云,就算一个吧。

  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顾家,他要认可谁,就是全家人的态度了,他才是家里的无冕之王,大家长。

  顾谨握着坐标,在手里掂了又掂,薄薄一张纸,可它重如千钧,他得考虑把它提交给谁,又该怎么提交才行。

  做人做事,要一心为公,也要懂得明哲保身,要有智慧,那其中都是学问!

  这是半夏在喊:“吃饭啦吃饭啦。”

  达云立刻站了起来,但却示意大家先走,他跟在最后,年青人,像他这样沉稳,就小宪都要竖大拇指。

  到了饭桌上,半夏专门给达云留的位置,和自己坐在一起,给他夹块带鱼,再看爸爸在给达云夹菜,大哥也在夹,妈妈居然也给达云夹了一筷子,悄声说:“怎么样,我爸我妈,我哥哥们是不是特别和蔼可亲,人是不是都特别好呀?”

  达云端起碗,重重点了点头:“好!”

  半夏端着碗,自己不怎么吃,只劝达云多吃点,又不停的给他夹着菜。

  过会儿,又悄声说:“这二十年我都是这样过的,特别幸福!”

  达云勾起唇角,再点头:“嗯!”

  他知道她一直过得很幸福,但生活单调贫瘠的达云无法想象半夏到底过着什么样的日子,当他走进这个家,见了她的家人,看到她的生活,才恍然大悟,幸福到底是个什么样子。

  而其实,如果沈四宝把坐标给别人,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,因为这世界上,不爱钱的人,几乎没有。

  达云不是不爱,而是,他从小流落在外,他太了解无亲无故,一个人过日子的痛苦了。

  他尝过了,他知道,那种痛苦不是金钱能缓解的。

  人不是一座孤岛,人必须有社会关系,有爱,有理想,生活才会有意义,日子,才会有奔头。

  达云很踏实,他只想守法的活着,过有意义,有奔头的日子。

  当然,他不可能现在就把他心爱的姑娘娶回家。

  可时间还长,他曾经在内蒙呆了8年,在部队呆了7年,又做了4年卧底,一步一个脚印,他才走到这张餐桌前,能和他心爱的姑娘一起吃顿饭。

  将来,他还要和她一起去阿尔卑斯山,

  而他,有得是耐心,他,等的住!

  ……

  东海市的8月,难得有今夜的凉爽,此时屋内是其乐融融的饭桌。

  屋外,繁华的城市,高楼林立,万家灯火!

  《番外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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