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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、第七十一章

  “对不起。”缎子似的金发从宽阔的肩膀滑落,遮住了颉利发浅灰色的双眸,亦遮住了他难言的悲伤,“对不起。”

  房戟以为他仅仅是在为自己的失职而道歉,但这句“对不起”中的含义其实远不止于此。

  颉利发垂着脑袋,仿佛北漠的漫天风沙全都沉沉地压在了他的肩上,压得他抬不起头。

  他辜负了大汗的信任,不但没有照顾好房戟,还让他受了兰褚的欺侮。

  他背叛了自己的忠诚,明知房戟是大汗的钟爱之人,却仍旧未能控制内心的绮念。

  不仅如此,他还亲手夺走了房戟的幸福。他让房戟被迫离开伴侣和幼子,日夜遭受思念之苦,终其一生都无法再与他们重逢。

  他其实没有资格说“对不起”,因为他做的这些事情永远不可能得到原谅。

  虽然不明白颉利发究竟是因何缘故才会喜欢上自己,但总归鱼儿已经上钩,房戟趁颉利发未加注意,开始不动声色地观察他悬在腰间的佩刀。

  看着看着,房戟心中升起了一丝狐疑。

  他是不是……在哪儿见过这柄刀?

  房戟在脑中飞快地搜寻着关于弯刀的记忆。这柄弯刀极其华丽,无论是刀型还是装饰都是典型的北漠式样。他究竟会在哪儿见过呢?

  北漠……弯刀……

  刹那间如灵光一闪,房戟骤然记起,是叶雁回的弯刀!

  当初叶雁回从嬴澈府上逃走,却阴差阳错地留下了自己的弯刀。嬴澈没有私藏,而是将其送至了宫中。

  那柄刀房戟曾经见过,与颉利发的这柄并非完全相同,式样却十分相似,一大一小,看上去似乎是一对。

  兰褚说过,玄铁是极为稀有且难得的材料,又极其不易锻造,只有旧时北漠的铸刀大师才能将其铸为刀刃,有幸佩戴者也往往只是王公贵族。

  叶雁回一介刺客,为何能随身携带如此名贵的佩刀?

  房戟又想起,陈完在黎城俘获叶雁回,返回戍城后,曾向他汇报过叶雁回的身世。

  是了,叶雁回的母亲是北漠的王女,那柄弯刀大约是他母亲的遗物!

  而她在生下叶雁回之后,又被迫嫁给了一位北漠贵族,育有一子。

  难道那个孩子就是颉利发?

  房戟想起叶雁回的那双浅灰色眸子,与颉利发作对比,越看越觉得心惊。他压下心头的惊愕,若无其事地对颉利发道:“你的佩刀很漂亮。”

  他在试探。

  颉利发一怔,视线垂落到自己的腰间,眼神中多了一丝温柔。他的手指轻轻拂过刀柄,说道:“这是我的母亲留给我的。”

  “你的母亲……”

  “我记事以前她就已经不在了。”颉利发平静道,“可是我的父亲和族人都对她讳莫如深,绝口不曾提起。我四处打听,却从没有人听说过她。她的存在就像是一个谜,我历经多年都未能解开。她留给我的,就只有这一把佩刀。”

  他也曾几经波折探听到了当初铸造这把刀的工匠为何人,然而,当他马不停蹄地赶到了那位工匠的住处,才得知工匠已然过世。工匠的徒弟告诉他,师傅曾铸双刀一对,一刀名为赤梵,一刀名为流藏,可双刀的主人是谁却不得而知。

  奇怪的是,母亲留给他的仅有一柄赤梵,而他在族中并无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。那柄遗失的流藏,似乎是他解开身世的唯一线索,却无从寻觅。

  果然!

  房戟验证了自己的推测,心中已然有了计较。从颉利发的话中可以得知,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,更不知道叶雁回就是他同母异父的兄弟。纵使那位王女与汉人郎中生下私生子,在北漠算是一件丑事,因而遭到隐瞒,但隐瞒到如此密不透风的程度,连身居高位的颉利发都觅不到蛛丝马迹,这显然不符合常理。这件事情之所以成为秘密,背后一定有人暗中推动。或许上一任北漠大可汗是第一位推动者。而在他驾崩之后,这一秘密仍旧隐而未发,说明幕后推手并没有消失。

  而这新的幕后推手,用脚趾想都知道是谁。

  颉利发解不开身世之谜,会永远忠心不二地留在北漠效命于程隼。叶雁回无法与颉利发相认,只能继续保持刺客的身份任程隼驱使。最大的受益者除了程隼,不作他想。

  而叶雁回既是刺客,佩刀自然不能轻易示人,这便斩断了颉利发与他兄弟相认的可能。另一方面,程隼定然手握操纵叶雁回等一干刺客的把柄,如此,纵使叶雁回认出了颉利发的佩刀,发现了二人的血缘关系,也无法主动向颉利发坦明身份。

  天衣无缝。

  连房戟都想替程隼叫一声好,这一招实在卑鄙到极致,阴险到绝妙。

  只不过,程隼漏算了一环。

  那就是叶雁回不仅没有杀掉嬴墨,还与他产生了感情,致使“流藏”流落大秦,让这件秘辛被第三人所得知。

  这一番完美无缺的算计,一旦漏出了一道缝隙,便是满盘皆输。

  “你的佩刀,可以借我看一下么?”

  颉利发闻言,下意识地想要解下佩刀,手按到刀鞘上却又顿住了。

  他清楚房戟的身手,一把名刀到了房戟的手里,无疑会成为能够令人在瞬息之间血溅三尺的利器。

  “别误会,我只是想仔细看看它。”房戟笑道,“因为我忽然想起,我曾见过别人的一柄佩刀,与此刀极像。”

  颉利发骤然睁大了双眼,浅灰色的瞳孔缩紧,宛若一对兽瞳。

  “那人是谁?现在何处?”他急忙追问道。

  “你或许认识他,”房戟直视他的双瞳,一字一句道,“当初我就是被他带到了长门关,才中了北漠的埋伏,他的名字叫作叶雁回。”

  刹那间,颉利发只觉得如遭雷击。

  叶雁回,他当然是认识的。大可汗养在暗处的爪牙,终年不见天日,出手只为收割性命。

  彼时,嬴戈所中的钟情蛊毒发,程隼便以取出其体内的噬心蛊为筹码,诱使叶雁回将急于求药的房戟骗至长门关。那里将会设下重重埋伏,只等房戟自投罗网。

  可叶雁回竟然拒绝了。

  取出噬心蛊,他便不再受制于北漠,从此天高海阔,山长水远,他可以自由地去往任何地方。

  但他竟然宁愿舍弃这来之不易的自由,也不愿意欺骗房戟。

  最终,是颉利发劝服了他。

  他蹲在叶雁回面前,对他说,你这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嬴澈了吗?

  时不时发作的噬心蛊和连日的水米未进已经让他瘦得脱了形,可听到“嬴澈”两个字时,那双枯井一般的灰眸里划过了一丝亮光。

  颉利发就像草原上最为老道的猎手,一箭便射中了猎物的要害。

  他循循善诱,大秦早晚会被北漠的铁蹄踏遍,嬴澈若没有死在战场上,便会成为北漠的俘虏。他是大秦的贵族,一旦被俘,下场会有多凄惨,你应该也能想象得到吧?不过,只要你答应大汗的要求,将房戟引至长门关的陷阱中,我便会替你向大汗求情,将嬴澈赏赐给你。到了那时候,你想把他带到哪里去都可以。可是,如果你早早地因噬心蛊发作而死,这一切就全都没有了。

  他亲眼目睹了叶雁回的挣扎,痛苦,与妥协。

  在那时的他眼中,叶雁回不过是一名自幼在暗室长大的刺客,有一半汉人血统的杂`种,受体内的噬心蛊所控制,卑贱如同蝼蚁,却痴心妄想地爱上了一个地位尊崇的汉人。

  如今看来,他们是何其相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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