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、十六岁_哨兵不乖
笔趣阁 > 哨兵不乖 > 25、十六岁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25、十六岁

  男孩睡了好久,整个人像陷入一场昏迷。现在他也会做梦了,可能小时候也会,只不过并不知道那叫梦。

  梦里是一大片一大片没有尽头的黄沙,他和狼,还有宋捡。宋捡对着太阳,只知道往前跑,前面的方向是错的。

  “捡,回来!捡!跑错了!”男孩在梦里喊,着急,因为宋捡看不见,他没有教过他用太阳识别方向,所以宋捡跑错了,要回头才行。

  “回来!”男孩直接喊了出来,眼睛一睁,醒了。

  没有黄沙,没有太阳,他们还是在地下掩体里,周围很黑,只有几盏煤油灯在亮。他的狼没有乱跑,也没有死。

  小狗也在旁边睡觉,没有乱跑,只不过被自己吵醒了。

  宋捡被吵醒,也被吓了一跳,往后躲一下立刻又抱上来。“小狼哥你喊我?你是不是受伤了?是不是?”

  那年男孩受伤昏迷的事,宋捡还记得呢。腿上一道大口子,现在留了好长一道疤痕,摸上去,是凹着的一大条,比自己的手还大。

  “哥,你是不是有伤,没和我说?是不?”宋捡最害怕这个,看不见,也就没法第一时间知道小狼哥的状况,万一有伤瞒着自己,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。他在小狼哥身上乱摸,还把手伸到裤子里去摸,一下摸到了哥的小不点儿。

  啊,不是,哥的小不点儿都长大了呢。尿尿的地方不能瞎摸,再给摸疼了。宋捡又去摸旁边,最后手拿出来,摸到小腿,脚踝。

  他一心一意给男孩找伤口,生怕摸到哪里是流血的。

  “不疼。”男孩还在醒神,失去的体力没有补回来,还想睡睡,“捡,回来睡觉,陪我。”

  一想到小狗没丢,狼没丢,男孩心里放松下来,眼皮又沉了。可是宋捡不肯休息,忙忙叨叨摸来摸去,非要在自己身上摸出什么来。

  摸着摸着,男孩一下不想睡了,身体第一次有了很奇怪的反应。他看着下半身,很奇怪,歪着头研究,尽管十四岁了可根本不懂,除了难受,就是难受。

  “啊。”宋捡终于发现了,果然有伤口,就在右脚心上,“小狼哥你的脚丫怎么破了呢?是石头子划破的?你怎么不早说!”

  明明心里难受,嘴上又凶巴巴怪人家,手底下不闲着,摸着自己的背包去找药水。现在宋捡有两大瓶药水了,一个是酒精,一个是碘酒,它们的区别宋捡不懂,但都是受伤后用的就对了。

  小狼哥经常受伤,上药这一套流程宋捡很顺手,棉签蘸完药水,鼻子底下闻闻,就知道这个是酒精,不是碘酒。

  两个药水的味道不一样,但是都很难闻。

  “哥,给你上药,你忍着点。”宋捡抓住男孩的右脚,小心涂抹。

  男孩还在看自己身体的那个反应,又奇怪又难受,身体里紧得不行,又全身不适。他不懂自己除了脚心还有哪里受伤了,为什么刚才不疼,现在这样不舒服。

  可宋捡不知道发生的一切,给小狼哥的脚心涂了药,又没完没了开始念叨,直到被突然摁倒,才安静下来。

  “捡,安静,别说话了。”男孩以为自己是生病了,需要休息才行,根本不想听一点声音,“别说话了,陪我,睡觉。”

  “我陪啊,我是帮你上药。”宋捡怪不高兴的,可还是捞住了男孩的脖子,很老实地躺着,“我不说话了,小狼哥你睡吧,等你睡醒了,咱们就能出去了,咱们再搭大帐篷。”

  “嗯,搭帐篷。”男孩使劲闭着眼,不明白自己的病是怎么回事,但是好像比刚才好受些,难受劲儿快过去了。

  宋捡也闭上了眼睛,明明什么都看不清,可是幻想着他们以后的生活。“等咱俩再大一大,就带着狼群走,咱俩不要别人,就要狼。我一定能长大……我不哭了。”

  男孩没说话,还在克制身体里的不舒服,只想赶紧睡着,睡一觉这个病就好了。

  地下掩体外面即将卷起大风,能见度为零。

  等张牧带领流民营离开地下掩体,狂风暴已经过去,掩体的门外堆积了半米厚的沙土,门差点没推开。

  这里不算是风暴边缘,也不算是最佳的掩体,可是,是狼崽子能找到的最好的地方了。

  “头儿,我们去哪里扎营?”副手问。

  张牧也没打算,这个掩体是临时找的,附近的生存环境究竟如何,没有人知道。“仍旧让狼崽子和狼带着大家伙走吧,人没有办法的时候,相信野兽。要是能有一只鹰就好了。”

  “听说,有的营地有鹰。”另一个副手说,“还有人说,哨兵和向导觉醒后,就有一只动物,也有人是带鹰的呢。”

  “那些都不是咱们考虑的事,咱们是一群普通人。”张牧无奈地笑了笑。

  “要是能有哨兵或向导在营地里,就好了,他们都不是人,是武器!听说一个哨兵能打过好几个普通人,一个向导最多能控制几千个哨兵。”副手露出羡慕的神色,“哨兵要是觉醒了,那才叫眼观六路耳听八方。”

  “省省吧,要是视觉、听觉都变得那么敏感,这人还不得疯啊,怎么能受得了?一公里之外的噪音都听得见,多可怕。”那个副手又说,“他们的敏锐也是一种负担啊。”

  “所以他们需要向导啊,向导能把他们的眼睛耳朵暂时关上,还能把他们的灵敏度调低一些。不过,要真是那么厉害,谁会愿意在流民营地里到处迁移?早就去移动基地了,那可是金属大家伙,一个基地有以前半个城市那么大,平时出任务,风暴来了,就躲回去……”

  “得了得了,向导也没好果子吃,一个向导能接收整个流民营这么多的情绪,你想想,要是他们开战的时候,每个向导都连着几千个哨兵,害怕啊绝望啊,他都知道,这精神压力得大成什么样?要我说,还是普通人最幸福。向导和哨兵一旦绑定了,那可是同生共死,死一个,另外那个都活不成。”

  宋捡坐在张牧的木板车上,听他们说,脑袋一抬一抬的,什么眼睛耳朵,什么敏锐负担,什么同生共死,根本没听懂。可是又都记住了。

  不过,什么叫觉醒啊?觉醒后为什么有动物?不觉醒的话,动物藏在哪里?自己有动物不?他想叫小狼哥过来问问,才想起来,小狼哥带着狼在最前面,去找栖息地了。

  两天半后,狼群找到了一片平坦开阔的荒漠,张牧站在沙丘最高处用望远镜瞭望,两公里外是一条穿过荒漠的细水流,很适合扎营。

  可是不太妙的是,这一块已经有人抢先了,靠近细水流的地方是另外一个流民营。

  两个流民营离这么近,可不算什么好事。

  “就在这里吧!”张牧最后下达命令,“我们离他们远一些,尽量不接触。”

  “可是水源怎么办?”副手问。

  张牧又用望远镜看,狼群已经先一步过去了。它们绕开流民营,直冲细水流,突然远处一声枪响,荒漠狼群一哄而散。

  但它们没有放弃,仍旧在水源不远处,等待时机过去喝水。

  “先安营扎寨。”张牧说,又看了看旁边的狼崽子。听到枪响的一瞬间,狼崽子明显有些焦躁。他的狼被驱赶了,肯定要着急。

  可是站在人类的角度,张牧又很理解这种行为,水源已经是难得,更何况这么一大群野狼,人类对野兽终究是恐惧的。

  “你们找人过去,和他们的领头人说,我想和他们见一见。”张牧对副手说,人类有时候远比动物难办,“和他们谈判,用物资换取使用水源的机会,他们手里也有枪,所有人不能轻举妄动。”

  狼崽子抬着头听,又一次燃起想要枪的念头。如果张牧不给,自己就去找樊宇。

  人可以用枪吓跑自己的狼,自己也可以用枪,吓跑他们。

  使用了一次信号枪,男孩忘不掉那种感觉,枪在手里的力量,直冲上天的闪光信号弹,那是人类的力量,比野兽的嗥叫传递更远。

  宋捡是被小狼哥抱下来的,木板车其实不大也不高,否则进不了地下掩体,可是他还是蹲着好好摸了摸,用手指摸出这东西到底是什么。

  “这是什么啊?”宋捡摸着瞎问,“张牧,这是什么啊?”

  “行了,来了。”张牧笑着来的,“用了你小狼哥一次,叫我这么不客气?你忘了你以前顺走我家多少物资了?”

  宋捡立刻不愿听。“我什么时候顺了?不是顺的,我那是……我都是拿东西和你换,你这个是什么啊?”

  “这是轱辘,是圆形的,有了这个,木板车上可以放好多东西,用马拉着走。营地里好多家都有。”张牧没空哄他,赶紧让狼崽子带他走。宋捡还想再摸摸呢,脖子上一拽,赶紧起来贴着小狼哥走了。

  营地扎下来了,狼群却没过来,宋捡和小狼哥扎帐篷的时候一直竖着耳朵听呢,只有母狼喂奶,幼崽吃奶,大部分狼都没过来。

  “小狼哥,咱俩的狼呢?”宋捡扶着比胳膊还粗的木棍问。

  男孩正踩着木架子,给帐篷的横梁栓麻绳。“狼群,在想办法喝水。”

  “水?喝水还要想办法?”宋捡想不通了,“水不是谁看见都可以喝?为什么不给狼喝?咱俩可以喝不?”

  男孩跳下来,把防水帆布拉开,一个大帐篷就搭好了。“不知道,张牧,带着人过去问。”

  “去哪里问?”宋捡抱着薄毯,钻进去铺床。刚铺好,母狼和幼崽全钻进来了,挤得他东倒西歪。

  他有点怕张牧了,害怕张牧再用小狼哥干活儿,再给累坏了。

  “他去,那个营地问。”男孩站在帐篷外面,看向远处,“他们都有枪。”

  靠近细水流的地方,已经密密麻麻扎了一大片帐篷。

  之后,像今天这种两个营地挨得近,需要交涉的状况,又出现了好多次。宋捡跟着营地转移,学走路,学做饭,学着给小狼哥补衣服,不知不觉又过去好多日子。

  小狼哥和樊宇张牧开始学枪了,有时候拿回来一个弹壳,可宋捡从来不敢碰。他知道这东西能杀人。

  但小狼哥说,他永远不会对人开枪,只需要用枪吓走就行。有一天,宋捡拿着一大筐压好的狼毛,去和张牧换睡觉用的枕头,听见张牧和副手们说什么,培养小狼哥当领头人的话。

  吓得宋捡自己杵着棍棍又走回来了,他一点都不希望哥当领头人,领头人太累,他也不想哥去管别人,最好只管着自己。

  “哥,咱们旁边是不是又有营地了?”又一次扎营,搭帐篷,宋捡摸着光走出来,脖子上还是拴着绳,他一下摸到了小狼哥的胳膊,“你带我……去看看?”

  以前的男孩已经变成了十六岁的少年,长发高高得扎着,其中还有一捋细细的麻花辫掺杂其中。是宋捡用搓绳子的办法给编上的。

  声音干净,目光专注,和野兽一样,从不掺杂人类的邪念。

  仍旧比宋捡高一头,也比同龄人高。刚习惯穿鞋,不习惯穿上衣。已经有了成年人的雏形。

  “你不是不愿意去么?”少年转过头,刚用刀做好一条手链,系在了宋捡的右腕口。是幼狼换掉的狼牙,很尖的一颗牙。

  自己的小狗长大了,可以收礼物了。

  可小狗永远是小狗,长大了也怕人,从来不愿意去其他营地转转。有时还耍赖,要牵着绳走。

  “我这不是长大了嘛,我想去看看,看他们有没有物资,和咱们换。”宋捡十四岁,还不知道人类比狼危险,只想着给哥换点好东西。

  小狼哥今年十六岁,再大一大就十七。现在营地里的人都改口,以前都骂他狼崽子,如今都夸小狼哥好看又能干。现在是五月份,他俩一起过生日,他想给小狼哥换身衣服,再换一双跑得快的鞋。

  也从来没怀疑过小狼哥不好看,自己哥永远最好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入V啦!谢谢大家!谢谢大家喜欢狼允和宋小狗的故事!

  捡捡:哥你的小不点儿咋啦?

  狼允:小不点儿?

  (m.看书小说)更新最快,小哥哥小姐姐记得收藏哦!

  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bq65.cc。笔趣阁手机版:https://m.bq65.cc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