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、狼的报复_哨兵不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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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、狼的报复

  狼养大了少年,但是狼也不惊讶他的行为。

  只要是公狼,就会挑战头狼,会想要权威,地位,食物,交.配……这是公狼的天性,不是对群体的背叛。

  头狼是最占优势主导地位的狼,强壮又精明,当少年靠近时,它将上身挺高,四条有力的腿伸直。乍一看,每一匹狼都长得一样,但其实每一匹都不相同。

  神态也是。

  头狼的神态坚定,耳朵直立向前,它接受任何一匹公狼的挑战,用实力向狼群证明,它是最有能力保护群体的公狼。

  少年继续靠近,它将尾部抬高,微微的向上卷曲。狼的尾巴并不灵活,但也不是无法甩动。

  少年全身伏低,呼出热气对地面低吼。吼声通过沙子传递过去,头狼的耳朵由竖直变为平伸。

  深灰色的背毛也竖起,像纯黑色。头狼的嘴部开始皱,露出了白森森的尖牙,弓着背部,粗大的尾巴也变为平伸。

  这种反应少年再熟悉不过,头狼已经开始愤怒。

  一匹正处于巅峰年龄的荒漠狼和一个即将成年的少年,同时朝对方冲了过去。

  他们立刻打成一团。这一架,少年必须打,他知道自己不是狼,但狼群把他当作同类,自己出事,狼群一定会报复。可宋捡只是被狼群接受的弱小动物,宋捡出了事,狼群不会管。

  因为每一次攻击都有代价,人类的枪越来越多,狼群也会考虑得失。这是动物性的冷静,也是一种残酷。如果自己想要狼群的力量,就必须让它们看到自己的力量。

  成为更强的狼,才能号令狼群。

  他的打架方式完全是从野兽身上学来的。他会用牙齿去撕咬,也会防止被狼的尖嘴咬到喉咙。毕竟他没有皮毛,随便一撕扯就是一道伤口。

  再使劲儿撕扯,头狼绝对有能力将他开膛破肚。所以他的身体蜷缩,绝对不展开腹部给头狼留下机会。

  而他的那点咬合力,在狼的皮毛和肌肉之下毫无优势。唯一能用的,就是人类灵活的躲避和有力的拳头。

  地面卷起了黄沙,狼群围着他们打转。

  头狼的体型非常大,远远大于家狗,颈部也很粗,毛发浓厚。少年挑战过很多匹高位狼,会想尽办法到狼背后勒住它们的脖子,但是这一招明显对头狼没用。

  它比别的狼强壮,也更聪明狡猾,瞬间识破了少年的小伎俩。回头就是一口。

  少年的手臂上立刻多了数道划痕,全是牙齿滑过划破的。

  狼的后肢也很发达,会像马那样蹬沙子,踹向少年的腹部。少年躲开了,如果没躲开,很可能造成腹部撕伤。

  他找准了时机,冲头狼挥出了拳头。

  一记右拳砸在了头狼的嘴上。

  少年拎起拳头,继续猛击。

  这一场搏斗,持续了十几分钟。

  直到头狼和少年精疲力尽,都带着伤,带着血,可少年仍旧没有赢。

  到底人和野兽还是有区别,在赤手空拳的接触中,人类不占优势,特别是还没有成年的少年,如果再等几年,他的肌肉和体型变得更大,或许才有胜算。可头狼头部的伤,被打掉的一颗牙齿,也证明了少年的实力。

  为守住头领的位置和保护狼群受伤,是一匹公狼的最高荣誉。当头狼对着月亮长嗥时,少年抬起一条淋血的小臂,也看向了月亮。

  他无法摆脱狼的习性,仍旧会对着白色的月光嗥叫。

  他成为了新的一匹次头狼。

  在他身边,是几十匹身体蜷缩的荒漠狼,它们的尾巴夹在胯部两侧,对着月亮低嚎,再将尖尖的头部埋进前肢弯,表示低位狼的臣服,承认了少年的地位。

  少年重新穿好衣服,戴好了他的武器,带着几十匹听从他召唤的荒漠狼,朝被烧焦的小帐篷跑去。

  他现在有了听从自己安排的狼,要弄清楚帐篷为什么会着火。

  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和宋捡的帐篷着火?为什么地上会有煤油灯?

  他带着狼去闻烧焦的布,闻烧成了卷的毯子。还有那根来不及拿走的木棍。

  所有的东西都有十字划痕,但它们都烧焦了。

  狼开始到处乱嗅,不停地打着喷嚏,灵敏的鼻腔被焦味刺激到。少年也低伏在灰烬里闻,头发因为打架,散开了一半。当有些狼不耐烦时,他会咬它们的耳朵,作为惩罚和威慑。

  第一次,少年尝到了领袖的意味。

  他又带狼群去马栓的地方,这里是唯一没有被烧到的。狼群围着栓过马的柱子乱转,突然,一匹接一匹地抬起头来,朝天空望去。

  它们在闻。

  等狼群朝隔壁营地奔跑时,少年擦了一把血,跟上。

  张牧牵着营地的猎狗,正在和隔壁营地的领头人交涉。“请你给我们一个说法吧。”

  隔壁的领头人看了看张牧,又看了看跟他一起来的副手们。“你确定吗?确定不是因为水源的位置,来找我们麻烦?”

  “我们是讲道理的,要找麻烦,为什么要烧掉一个孩子的帐篷?”张牧拿着一块布料,“这是帐篷剩下的,你自己闻,是不是煤油味?我们的狗也往你的营地跑,放火的人就在你们里面。敢不敢让我们进去找?”

  隔壁领头人拿起那块布,稍稍一闻,确实是煤油的气味。能当头领位置的人都讲道理公正,不会为了保全营地里几个流民,牺牲掉大部分人的利益。“好吧,我同意你们带猎狗进去找,不过……”

  “老大!”隔壁的流民跑出来一大群,“狼!好多狼……好多狼冲进来了!”

  “什么?”张牧举起火把。

  几十匹毛色灰白的狼,已经冲进了隔壁的营地里。

  “通知大家伙准备开枪!”隔壁营地的领头人拔着枪往回跑,却被张牧和副手们一把摁住。

  “不能开枪!”张牧死死摁住他的手,不用猜也知道,绝对是狼崽子带着狼过去了,“不能开!让我们带人过去!”

  少年跟着狼跑,穿过了细水流和隔壁营地的边界线。在狼群中,他的身影也变成了一匹狼,奔向猎物,披着一条胳膊的鲜红。

  他是用四肢奔跑的,完全融在野兽之中,不仔细看根本无法区分。

  狼群带他穿过许许多多的帐篷,耳边是隔壁营地的尖叫,人类四散奔逃,从少年的眼角视线滑出去。这些人都不是目标。

  直到狼群停在一间帐篷的门口。

  出来一个带枪的男人。

  少年认出他来,是那天卖给自己马的那一个。

  马贩子直接朝夜空开了一枪,一声响后,所有的狼不再前进,只围着帐篷暴躁转圈。它们龇出了牙,前爪的指甲插在沙面里。

  “再过来我就开枪了!”马贩子在篝火的光里,认出了这个少年。

  “为什么要烧我的家?”少年还没有站起来,野兽似的,低伏前身。他带着狼靠近,慢慢才直起身,同样习惯龇牙。

  再怎么装作人类,一旦领地和宋捡受到侵犯,他就会变回狼的习性。

  “为什么!”少年一步步靠近。他真的不懂这个人为什么要伤害宋捡,烧掉他们的家。他们没有伤害过卖马的男人。

  “我不知道你说什么!滚!”马贩子拿枪对准了少年,小臂上缠着一圈纱布,像是被什么野兽咬伤过。

  “你为什么要烧死我的宋捡?”少年拿出腰上的枪,第一次,用枪口对准了人类。

  可他的枪口是颤抖的,和马贩子不一样。他从来不想杀人,只想保护狼群和家,但没有用。

  “为什么要烧死他?”少年带着狼往前,狼群出于对枪的恐惧发出低吼声,在次头狼的带领下迂回徘徊。

  “不是我要烧死他!让你的狼滚!”马贩子又朝夜空开了几枪,这一下,所有的狼都吓得一震。

  野兽对人类的火力力量,始终恐惧。

  但立刻,荒漠狼又嗅出了什么,朝另外一个方向奔跑。少年记住了马贩子的脸,他相信自己的狼不会出错,一定还有别的共犯。这一次,跑了很久,跑到有流民对他的狼群开枪。

  一片混乱,到处都在叫喊。

  少年跟着狼跑到了隔壁营地的边缘,水流那一边,有两个人在奔跑。

  他现在是次头狼了,完全可以用嚎叫声命令群狼追过去,只需要几分钟,逃跑的人就会死在狼嘴里,被撕成一片一片。

  可是这一回,少年没有犹豫,他被差点失去宋捡的恐惧淹没,对着两个不断移动的人影,对准腿,开了一枪。

  张牧带着许多猎狗,追到这里的时候,就看到那两个人影倒下了。

  “放下枪!谁都不许动!”他在几十米外朝狼崽子喊,只希望现在还来得及。

  隔壁营地的猎手也赶到了,几十个男人拿起长筒枪,对准了夜里发绿的眼睛。

  少年从这片绿色眼睛的包围中走出来,把枪扔在了地上。“不要杀我的狼,如果你们杀了,我一定报复。”

  张牧对所有人做出手势,希望他们能把枪放下。“别冲动,这些不是整个狼群的数量,你们杀了其中一匹,就惹怒了狼群……我来处理,如果是我营地里的人犯罪,会给你们一个交代!”

  几分钟的僵持,所有的枪才收回去。

  宋捡醒了。即便喝了草药,他还是突然醒了。罗小兰怕他害怕又无聊,给他一筐野草丝,让他编着玩儿。宋捡不知道哥去哪里了,编头绳等着他回来,突然,手里的野草丝没了,宋捡急得一抓,抓到了一个人。

  “你真的看不见我啊?”张艺偷偷溜出隔间来找宋捡玩儿,他总不相信宋捡的眼睛有问题,但现在相信了。

  “你看见我哥了吗?”宋捡赶紧收回手,“你把头绳还我,我哥可凶了,你别想欺负我。”

  “我没欺负啊……我想和你玩儿。”张艺把野草丝还回去,“小捡哥你也和我玩儿吧,我姐姐总嫌我淘气。”

  宋捡根本不想理他,专心地编绳子,睁着没什么用的大眼睛。右手腕上,拴着一颗狼牙。

  张艺见他不理自己,打开装零食的小布口袋,拿了一颗奶酪干塞到宋捡嘴里。“你吃,这是我最喜欢吃的,我说对不起,不是故意吓唬你……我真以为你看得见我。”

  “这是什么啊?”宋捡咂咂嘴,没吃过的味道。

  “这是奶做的。”张艺又给他一颗,“你的手还疼不疼?我家好多药,我给你拿。”

  宋捡摇摇头,刚把奶酪干嚼嚼,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。

  “哥?”宋捡摸着旁边的家具站了起来,乖乖等着小狼哥进来摸他。

  少年进帐篷了,看到张艺,眉头一皱。“你在做什么?”

  张艺可害怕宋捡的哥,刚要解释,爸爸也跟着进来了。张牧用眼神让儿子先离开,张艺看懂了,滋溜一下跑回自己的小隔间。

  这下少年心里舒服多了,过来摸了宋捡一把脸蛋,又拽了拽他的绳子。“睡醒了?肚子饿不饿?”

  “不饿,哥我给你换个头绳吧,新编好的。”宋捡一张嘴就是一嘴的奶味。

  少年的眉头又皱起来,不高兴地闻闻,这不是自己的味道。他立刻咬住宋捡的嘴唇,想把陌生的甜味舔干净。

  “你吃什么了?”他使劲舔,从宋捡嘴里勾出一小块没吃完的。

  宋捡张着嘴,像被检查。“张艺给我塞的,说是奶酪干……”

  “奶酪干?”少年没听过,他们有狼,所以没法养产奶的家畜,“以后不许吃,奶酪干吃了人会死。”

  “哦……”宋捡还想说奶酪干挺好吃的,伸手去摸少年的鬓角,摸到几缕散开的长发。奇怪,哥的辫子怎么开了?

  在旁边满头汗水的张牧怔了几秒,要被狼崽子气得背过气去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再有10章,他们就要觉醒啦!觉醒前的经历,全部为以后的向导哨兵部分埋下伏笔!

  虽然文章开头已经写过,本文三观只适合本文,但是看到有读者提出来,我再说一下哈。周允他动物性很强,一开始真的以为捡捡是小狗,长大后才明白自己和捡捡都是人。小狗是他对捡捡的爱称,没有把捡捡当作真的狗,更不涉及低自尊的驯化。周允对生命一直是敬畏的,他没有羞辱捡捡的意思,包括他的打手背,也只是训练捡捡生存。现实世界中的盲校,盲童放手训练,其实比文章里更严格。

  所以文章里的相处模式,现实中还是要注意区分,如果是男女朋友间的小情趣,叫个小狗啊啥的,也无所谓。但如果是伤害到自尊的行为,真的用狗来辱骂、贬低、控制,这段恋爱就是有问题的,也不是文章所提倡的。

  爱情一定建立在双方互相尊重的前提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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