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、亲吻_哨兵不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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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、亲吻

  肚子上被划伤的部位,直到血痂结了之后,宋捡才摸出来是个十字。没事的时候他就摸摸,一摸就高兴,小狼哥的东西都有十字刻痕,现在自己也有了。

  自己就是小狼哥的所有物。

  一辈子,他也别想赖账。

  “打我,还拿刀划我……”可宋捡还假装嘀嘀咕咕,“哥,你就不能和我好好说话啊?我……我想要你哄哄我。”

  少年没说话,只看着天空,没有一点点云。

  “哥?”宋捡看不见天,更不知道最近整个营地都在闹干旱,“你哄哄我吧,我一哄就好。以后我要是再不乖,你抱着我摸摸就行。”

  少年看着篝火,嘴唇微微干裂。他觉得自己一直很好好说话,可宋捡确实莫名其妙变不乖了。

  特别是最近一年,情绪很多。

  “快喝水吧。”少年忍着口渴说。

  最近这几次迁移的运气都不够好,营地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固定水源。总是今天水流还在,明天就没有了。

  更可怕的是,他的狼群也没能找到水。

  宋捡往旁边靠靠,贴着小狼哥的手臂,把水喝了。

  等宋捡弄明白营地里缺水,已经过了好多天。他和小狼哥有好多个水壶,以前经常全部灌满,离水源很远的话,也能保证有一半水壶是有水的。

  可现在,每个都是空的。宋捡渴了,拿起来一个,晃晃,没有,拿起来另一个,听听,也没有。

  少年刚好从外面回来,还是没找到一滴水。“渴了么?”

  “也……没有特别渴。”宋捡懂事了,知道找水艰难,他今天把毯子都晒了晒,躺上去软绒绒的,“哥,你别着急,我不渴。等明天,咱们一定能找到水。”

  少年抱着宋捡躺下,一下,一下,咬他的颧骨,牙印一排排硌上去。“不急,等找到水了,咱们就把水壶全灌满。”

  “嗯。”宋捡撩起了衣服,因为空气太过干燥,身上也起了皮,时不时痒痒一下,“我不渴,哥你别急坏了,好不?”

  少年知道他渴了,但是他不说。只揉了揉他的脑袋,宋捡的头发又长了,该让张牧帮忙修理一下。可他自己的头发倒是越留越长,每天被宋捡梳好,扎得又紧又高。

  别的姑娘都夸他头发上的辫子好看,少年是很得意的,喜欢听这些话。在他听来,那些人夸的不是他,是他头发上的辫子。

  “等咱们长大。”可少年也感受到了缺水的恐惧,生命受到威胁,比缺少食物更让他坐立不安,“等咱们长大,一定什么都不缺。”

  宋捡挠着肚皮上的干皮,又挠着十字的血痂,重重地点了点头。哥说长大什么都不缺,那一定是真的。只要好好活着,好好长大,就行了。

  可是荒漠不这么认为。

  它一滴水都没让这些人找到。

  等到营地里有人因为抢水开了枪,宋捡才明白不是所有人都像哥一样,会跑到很远的地方找水源。有的人不去找,他们没水了,渴了,就会抢。

  甚至杀人,来喝。

  狼也很少回来,一匹匹跟随头狼找水去,只留下年老的狼。宋捡现在能摸出它们的毛色不同,哥教过他,白色的狼摸上去温度最低,深灰色的摸上去有温度,如果在中午最热的时候摸,背毛最烫的那几匹,一定是接近黑色的狼。

  就和他们的小黑马一样,在烈日下摸是烫的。

  这些年老的狼,毛发已经发干,没有年轻的狼摸上去柔软。但它们仍旧保有狼性,当有人靠近帐篷时,会吼。

  宋捡守着空荡荡的帐篷,知道那些人想进来,或许是抢水,或许是杀掉自己,放血喝。

  但狼保护着他,它们听从次头狼的安排,随时准备厮杀。

  又过了几天,整个营地都找不到一滴水了,哥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,宋捡不敢问,怕伤了小狼哥的心。

  自己眼睛没用处,即便骑上小黑也跟不上狼群,每天都被留在帐篷里,听外面呼呼刮风。哥出去很长时间,说一定能弄回来水,可宋捡已经渴得不行了,躺在他们的厚毯子上,甚至快要出现幻觉。

  又过几天,他已经说不出话,舌头裂了口子,很疼。

  在幻觉里,宋捡好像看清楚了哥的脸。

  等到他再醒来,眼前还是一片残视,根本没有谁的脸。但有一个人热热地抱着他,宋捡安心了,知道自己躺在哥的身上。

  “捡。”少年掰开了宋捡的嘴巴,嘴唇干得发白,“张嘴,还能张开嘴么?”

  宋捡点点头,想叫声哥,可是叫不出来。他只能抓住小狼哥的手,紧紧抓住,如果自己是真的要渴死,其实也不害怕了。

  他想说,哥,你杀了我喝吧。

  自己本来,就是荒漠里最不容易活的那个,没有本事,没有视力,只能在帐篷里做手工活儿,还拖累着小狼哥,靠他养着自己。

  可是他又不甘心啊,好不容易活到十五岁了,为什么……为什么不能再多活一些日子呢?再活一年,两年,三年四年……或者,沙漠给他一点好运气,让他能一直活下去。

  活下去,陪着小狼哥。宋捡想哭,但是没有眼泪。他再也不想不乖了,只想乖乖的,再也不和哥闹别扭,哪怕他和别的姑娘合帐篷,也行。

  只要自己还能活几年,陪着他。哥多孤单啊,人类又那么坏,会因为抢崖蜜划伤他的大腿,还会因为抢马,烧掉他们的家。哥太孤单了,他会被人骗的,他只有狼和自己。

  自己是小狗,小狗要是死掉了,哥就只有狼了。宋捡张着嘴,看着面前的影儿,往上伸手。他不怕死了,他就怕没人疼哥,让他一个人守着沙漠。

  突然,有液体流入宋捡的嘴巴。他愣了一下。

  顺着牙齿缝流进来的,滋润了他的舌头。宋捡咽了一口,确定这真的可以喝,不是幻觉。

  于是他抓紧嘴边的铁皮水壶,大口大口地吞咽。咽了几口之后他开始后悔了,自己不该许那么多誓言,就算死了,也不能让小狼哥合帐篷。

  好渴,好渴啊……宋捡用尽全力地喝,每一口都是神仙滋味。他太渴了,渴到忘记给哥留一口,一直咽一直咽,直到喝光。

  “哥……你……”喝光后,宋捡肿胀的舌头终于能动,干瘪的喉咙得到滋润,身体一下子活过来似的,他眨眨眼,爱惜地摸铁皮水壶上的十字,小声地问,“哥,这是什么啊?你找着水了?”

  “乖,再喝一口。”少年掰开宋捡的嘴,喂了几口,接下来什么都没说。

  宋捡听话又喝,刚才喝得急,尝不出来,现在能感觉出来了。

  这好像……不是水。

  他还想追问,这一定不是水,即便自己看不见,能尝得出来。

  刹那间,一滴液体滴到宋捡脸上,是有温度的。

  “哥?”宋捡用手摸那颗水珠,放进嘴里尝了尝,好咸。

  是眼泪,哥哭了。

  宋捡瞬间明白,哥为了他,可能杀了一匹狼。

  但是他不敢问,这是宋捡第一次摸到小狼哥的眼泪。原来哥也会哭,好多好多的泪水,全滴在自己的脸上。

  晚上,小帐篷前又生起了篝火。

  少年坐在火旁边,听到身后有声音。他没回头,一双手臂直接从背后搂住他,那么依赖他,让他舍不得。“你怎么出来了?”

  宋捡抱着少年不动,一下下地舔他耳朵。“哥,我是不是拖你后腿了?”

  “没有。”少年把他捞过来,这段时间过得苦,不仅自己瘦了,宋捡也瘦了,“别瞎想。”

  “我真没用。”宋捡耷拉着脑袋,自己拍拍眼皮,“我要是眼睛好,就跟你一起找水。”

  “不用你找水。”少年看着宋捡的嘴唇,终于又湿了,前几天干干裂裂的样子,让他心惊胆战。

  “那用我什么啊?”宋捡摸到了哥的嘴唇,好干。

  少年靠近他,有种很强烈的欲.望,驱使他靠近,一下子,身体里升起了火。“用你乖。”

  宋捡感觉到哥靠很近,就点了点头。“嗯,我乖,我最最乖了。以后咱俩一起活一辈子,我再也不闹腾你。”

  少年突然扑倒了宋捡,在篝火旁边,开始亲他。“捡。”

  “诶。”宋捡笑着等哥亲。

  “捡捡。”少年笑了,眼里是清澈的占有欲,长头发的发梢碰着宋捡的嘴角。

  他重新开始亲他。不再是单纯地喂食,而是学着他偷看来的,男人女人那样,挑开了嘴唇,把摸变成了抚摸,在宋捡的身上坦坦荡荡地寻找。他即将是狼群最强壮的狼,却想带宋捡去荒漠里流浪,再也不让宋捡见到别的男人。

  宋捡睁着眼,由着哥亲。喜欢亲,喜欢贴贴,喜欢听哥一边亲,一边叫他捡捡。

  晚上,宋捡被亲了好久,然后又吃到了烤狼肉。小狼哥告诉他,这是年老的狼,它们知道体力不行了,主动走到头狼的面前,让头狼咬死。它们这不叫死去,叫牺牲。

  有了它们的牺牲,整个狼群都可以活下来。

  宋捡吃了狼肉,而且知道哥也吃了,他们都要活下去。剩下的骨肉,少年分给了狼群,不能浪费,所有生命都要对得起逝去的牺牲。

  吃完了肉,宋捡完全恢复体力,他站在帐篷外面,用手捧着干草喂小黑,把身子靠在马的肚子上,轻轻地安抚小黑的情绪。

  哥和狼群在悲凉地嗥叫,他们对着月亮。宋捡用手指给马鬃编辫子,亲亲马,记住了狼的牺牲。

  牺牲是为了让别的生命活下去。

  两周后,宋捡终于听到了曾经听过的声音,是轰隆隆轰隆隆。“哥!是不是打雷了!打雷了!”

  “是。”少年拿着水壶和盆冲出了帐篷,天变得很黑,和以前见过的那次一模一样。不一会儿狂风大作,一道闪电滑过荒漠的天空,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下来,砸得少年的脸都疼了。

  “下雨了!”宋捡也冲出来,在雨里蹦跳,“哥,下雨了!下雨就有水了,咱们的狼和马都活了!”

  少年张着嘴,接着天空落下来的雨水喝,不远处是狼群,它们在雨水和沙子里打滚。

  营地里的人都跑出帐篷,所有能接水的容器都拿出来,大家都渴怕了。宋捡拿着一把木梳给小黑梳毛:“我就说咱们都不会死吧,给你梳梳毛。等你再长大,咱俩陪着哥去打猎。”

  马在雨中甩了甩尾巴,用嘴部亲昵地触碰宋捡。

  “你别碰,我痒痒。”宋捡把手放在马耳中间,小黑很乖,会让他摸眼皮,“你眼睛好大啊,睫毛也长,你一定是最漂亮的马了……”

  一直很安静的马突然不安起来,打了几个响鼻,前蹄踢踏着湿润的沙面。宋捡看不到,但是后退着往帐篷里躲,哥说有不对劲的事就回帐篷,不能出去。

  少年的头发全部打湿,裤子也湿透,他也听到声响,好像是有人过来了。

  一个男人朝他们这边靠近,没走几步,整个人一倒,摔在了地上。少年好奇,走过去看,同时不让狼群靠近,怕这个人突然拿出武器。

  可地上的人,没有动静,显然已经晕了。

  但少年还是认出了他的装备,他穿沙漠迷彩服,系带的军靴,脖子上还有一条金属链,底下挂着一块金属牌。

  他是一个哨兵。

  是一个迷路的体力殆尽的哨兵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亲亲时捡捡已经15岁了,小狼哥17岁。

  小狼哥没有杀掉他的狼,是狼群主动的牺牲,也是有真实案例的,甚至会在食物紧缺时主动离开狼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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